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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凯发(国际)官方网站|美国叫停华人吃蟹黄因致癌?小女孩吃螃蟹+柿子后身亡?你想知道的真相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5-03-10 17:34:12    次浏览

根在安徽微信号:anhuiren01网聚安徽人、共叙老乡情、爱我安徽、不忘家乡、联络感情、资源共享、团结互助、共同发展,为安徽老乡做实实在在的服务~~秋风渐起,河蟹正肥。又到了吃螃蟹的好时节!然而最近一种吓人的说法传遍了朋友圈! 日前一篇《美国卫生局叫停华人吃蟹黄,因为其可能致癌》的文章在网上迅速传开。 网帖消息称,美国卫生局将华人最爱的蟹黄、蟹膏列为禁吃部位,理由是这些地方是化学物质集中之处,可能包含大量致癌物质,例如多氯联苯、二噁英和镉。这是真的吗? 还能不能愉快地吃大闸蟹了?日前有记者专门去采访了专家:“致癌”一说太夸张了……对网传“致癌”消息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主任医师、营养学博士徐健表示:现在市面上主流的大闸蟹,基本都是人工养殖的,对水域水质有一定要求。因此,人工养殖的螃蟹不会有太大机会富集污染物。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食品科学博士范志红也表示:从生物角度分析,即使水域被污染,螃蟹化学物质集中的部位其实也并不是蟹黄,而是蟹鳃、蟹肺、蟹肝等不食用的部位。另外,螃蟹属于季节性食物,一般人不会过量食用。就算含有少量污染物,也不至于“致癌”。小编的心情刚刚平复下来,却又看到了这条新闻……昨天(14日),网络的一则新闻受到广大市民关注:“盐城一对小姐妹吃了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据了解,这个消息来源于盐城市盐都公安信息快报,可小女孩死因的说法却一波三折,从警方信息快报中的“食用螃蟹和柿子”,到医院病例记录的“不洁食物”,再到女孩家长认为的“医疗事故”,究竟哪个是“真凶”未有定论。目前,女孩家长已提请对女孩尸体进行医学鉴定。 “死因”一波三折一份警方信息快报“食用螃蟹和柿子”,女孩非正常死亡最初的消息来自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编发的一条信息,经媒体报道后,这两天被网络转载,一时间,螃蟹和柿子混吃致死的新闻占据各论坛头条。这份发布时间为10月13日的盐城市盐都公安局信息快报(第156期)称,“10月11日晚,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某,3岁的小女儿和9岁的大女儿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身体感到不适,因赵某在上海打工,两小孩被孩子的爷爷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12日,两个女儿病情加重,3岁女儿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家人埋葬,9岁女儿被孩子爷爷直接送至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留院观察。” 对于警方上述信息快报中提到的“食用螃蟹和柿子”的说法,孩子的父亲赵先生予以否认。昨天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10月8日那天,孩子爷爷从酒店的确带了些螃蟹回家,但是当天就被孩子吃完了,“柿子在事后也吃了,并不是同一时间段。即便发生反应,也不应该是三四天后啊。”孩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大冈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就此表示,不能随便答复。而大冈镇政府的一位知情人透露,孩子死因可能和食物有关,家长准备尸检。目前,公安已经介入。对于盐都公安局的信息快报,对方称,公安发布信息时太着急了。 图:获救的小姐姐正躺在病床上休息。 家属提供孩子爷爷的讲述当天家里就做了两道菜:春卷和烧肉孩子的爷爷昨天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1日事发当天,老伴只做了两道菜,分别是芋头烧肉和春卷。有传言称春卷可能是变质的。但孩子爷爷告诉记者,当晚的春卷是今年开春时自己亲手包的荠菜馅,剩下6个一直放在冰箱里冷冻。当晚小孙女只吃了半个春卷,大孙女吃了两个半,剩下的被他和老伴吃了。老人说,11日夜里12点多,已睡觉的大孙女突然出现呕吐症状,一个小时后,小孙女也出现同样症状,还伴有腹痛,由于家中没有药物,就倒了白开水给两个孙女喝下就又休息了。夜里四点多钟,两孙女的呕吐症状更加明显,他就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老伴和两个孩子前往盐都区大冈中心卫生院就诊。途经光华村村卫生室,接诊的医生得知情况后,给两个孩子各打了一针,奶奶未出现呕吐但也打了一针预防。12日上午7点多,到达大冈中心卫生院,医生给两个孩子都开了药方。“打针又挂水,10点多钟结束。”爷爷回忆称,当天下午两个孩子总是发困,她们一直睡到五点多,“我叫她们起来吃了两口粥后,又睡觉了。”夜里9点多,两个孩子再次哭闹不断,11点多,爷爷奶奶又带着两孙女前往大冈中心卫生院。遗憾的是,小孙女最终不治身亡,而大孙女被送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图 病历上,医生留下的“疑问”孩子父亲的质疑孩子死亡可能是医疗事故,请求尸检昨天晚些时候,赵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他认为孩子的死可能是医疗事故。赵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10月12日晚上11点半左右,他接到大女儿的电话,让他和妈妈赶紧回家。接上正在上夜班的妻子,赵先生马不停蹄地从常州(并非网传的上海)赶回盐城。刚出发不久,家里再次来电,称小女儿已经走了。13日凌晨两点钟左右,当赵先生赶到大冈中心卫生院时,大女儿被转院至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小女儿的尸体已经被爷爷运回了家中,“考虑到风俗,小孩在当地就掩埋了。”想到大女儿还在市区医院,赵先生连夜又赶往盐城市区。13日中午11点多,赵先生突然觉得3岁的小女儿走得太突然,处理得过于草率,便选择报警。“我越想越不明白,刚开始只是呕吐,怎么会发展到这么严重的结果,我实在接受不了。”赵先生称。13日下午,赵先生被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回去处理相关事宜,在派出所从晚上6点多待到11点左右,赵先生做了相关笔录,并要求做医学鉴定。在赵先生的允许下,村里安排人员将已经掩埋的小女孩尸体给挖了出来,送往殡仪馆作冷冻处理。 女孩的最后时刻建议转上级医院后5分钟,小女孩走了扬子晚报记者看到大冈中心卫生院的就诊病历上记录了小女孩最后的治疗过程。10月12日晚11:45,病历上写道:“呕吐一天,哭闹不止二小时。T35.6度(体温),唇发绀,神清,烦躁不安,心率130分/次,律齐,无病理性杂音,双下肢不肿。转上级医院。”五分钟后,也就是11:50,病历显示,患儿神志不清,呼之不应,昏迷,唇发绀,心跳、呼吸停止,立即予以心脏按压,在吸氧的同时予心电图监护,并予肾上腺素0.5ml皮下注射,抢救30分钟后患儿心脏复苏失败,告知家长患儿已逝。食物是不是真凶?急诊专家: 柿子+螃蟹、变质食物通常不致命但严重腹泻时务必及时就医3岁小女孩离世,真正的死因还需要进一步检验,而这个事件当中先后传出的“祸首”,“柿子+螃蟹”以及可能变质的春卷等,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一点可能会致死呢?扬子晚报记者就此请教了急诊科专家得知,这两类食物一般都不会危及生命,但如果导致严重腹泻又没有及时就医的话,也确实有致死的可能。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刘克琴主任医师告诉记者,柿子和螃蟹是广为流传的不能一起吃的食物,但是从食物本身来看,这两种食物并不会直接产生反应。如果说有什么危害的话,这两种食物都是大寒的食物,肠胃功能弱的话可能不能耐受,产生腹泻。另外螃蟹还要注意有没有污染,烹饪上有没有煮透,如果不干净的话,也容易发展成细菌感染,引起腹泻。“我们通常认为腹泻是个小问题,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致命的。”刘克琴主任医师表示,严重腹泻的患者会丢失很多消化液,体液是缺失的,而感染本身又会导致血管扩张,这种情况下血压下降,血液无法正常灌注到大脑、肾脏等其他器官,引发其他功能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生命危险了。但一般来说,如果腹泻能够及时补液,同时控制住感染的话,并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发生。吃了发霉变质的食物,一般也不会直接危及到生命。“发霉变质的食物对人体的影响,是会带来一些霉菌类的感染。” 刘克琴主任医师告诉记者,但是这些霉菌要经过我们的消化道,胃酸能够清除一部分霉菌,如果霉菌的量比较大,或是消化液较少的话,一次性也会有大量的霉菌进入肠道,造成霉菌性的腹泻,情况严重加上救治不及时的话,同样可能危及生命。最后,小编送上几条吃螃蟹要注意的事项~对于肠胃不好的人来说,这些食物不能与柿子同吃 1、柿子不宜与高蛋白食物同食。同螃蟹一样,其他一些高蛋白食物如鱼虾、贝类、牛奶在鞣酸的作用下,亦容易凝固成块,形成胃柿石。 2、柿子不宜与甘薯同食。柿子中含有单宁和胶质,会刺激胃壁分泌胃酸,引起烧心等不适感;甘薯含气化酶,吃后也会发生烧心、吐酸水、肚胀排气等现象。 3、糖尿病人忌食。柿子中因含10.8%的糖类,且大多是简单的双糖和单糖(如蔗糖、果糖、葡萄糖),因此吃后很容易使血糖升高。对于糖尿病人而言,尤其是血糖控制不佳者更是有害的。 4、柿子不宜与黑枣、山楂、桔子、石榴同食。植物性胃石以柿子、山楂、黑枣引起居多,桔子、石榴等也可引起,这些水果(尤其是未成熟的果实)鞣酸含量很高,鞣酸和胃酸接触后可形成鞣酸蛋白,很难溶于水,沉积在胃内,再与果胶及植物纤维等凝结成块后,即形成胃石。最后小编提醒:柿子不能和皮同吃。这是因为柿子中含有的鞣酸绝大多数都是集中在柿子皮中,柿子在脱涩时,是不可能将其中的鞣酸全部脱尽的,要是连皮一同吃很容易形成胃柿石,特别是脱涩工艺不完善时,柿子皮中所含的鞣酸会更多。 阅读原文阅读投诉阅读原文阅读精选留言加载中以上留言由公众号筛选后显示了解留言功能详情